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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第一步: 领取申请表 1、 就近的派出所。 2、 新设的办证点: 新香洲:健民路147号(体育中心西门对面) 斗 门:井岸镇环山中路3号 金 湾:红旗镇藤山2号 3、 上网下载打印:www.zhga.gov.cn 注意:表格正面和背面要求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办证第二步: 填写申请表 只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网上下载的申请表要求激光打印机A4纸打印,申请资料可用电脑填写,但签名必须手签。
办证第三步: 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 可将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资料页直接复印在申请表背面,也可另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市民可到任何一家照相点,向摄影师声明照《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相片,为蓝底免冠半身头像。相片尺寸:48×33mm。将一张相片贴于申请表上。
办证第四步: 交费 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本市任何一间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收费标准:1、《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工本费100元/本。 2、签注费:见下表。
办证第五步: 提交资料
申请人持银行交费发票、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新香洲、斗门、金湾的办证点交验资料。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人须亲自交表,并回答有关询问。完成申请手续后,取回执。
办证第六步: 取证 可选择两种方式: 1、由速递公司将证件送到申请人指定地址,申请人凭回执和身份证取证。可在交申请表前在办证点先交费。 2、 在办结期限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发证窗口凭申请人身份证、办证回执领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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